| 1. 目的 |
| 及时、准确的收集、反馈有关质量及环境管理的信息,加强信息管理,不断完善质量、环境管理体系。 |
| 2. 适用范围 |
| 公司内部、外部的关于质量及环境的信息管理。 |
| 3. 定义:无 |
| 4. 责权: |
| 4.1 销售部 |
| 收集、反馈关于客户及市场方面的信息. |
| 4.2 供应部 |
| 作好与供应商间的信息交流。 |
| 4.3 公关部 |
| 负责与环境主管部门等社会团体间的信息交流 |
| 4.4 品保部 |
| 4.4.1与外部的相关机构进行质量方面的信息交流; |
| 4.4.2内部的关于产品质量及管理体系的信息交流。 |
| 4.5 各部门作好部门内部及相关部门间的信息交流 |
| 5. 参考文件:ISO9001标准,5.5.3条款,ISO14001标准,4.3.3条款 |
| 6. 工作程序 |
| 6.1 公司质量及环境管理信息的分类。 |
| 6.1.1 外部信息 |
a. 环境主管部门、监测站、技术监督局、纸张检测中心、卫生监督机构、认证机构的关于环境及质量管理、法律、
法规、标准等信息。
b.与客户、供应商、垃圾处理商等外部单位的信息。
c.其他与质量或环境有关的信息。 |
| 6.1.2 内部信息 |
| 内部关于质量及环境相关的信息,包括管理体系的信息、培训的信息、紧急事态的信息等。 |
| 6.2 信息的收集及管理 |
| 6.2.1 信息的交流方式可以用多种方式进行,如:电话、传真、E-MAIL、会议、通知、宣传栏、版报、联络单等。 |
| 6.2.2 外部信息的收集及处理 |
| 6.2.2.1品保部负责卫生、环保、监测、技检等部门的监测检查结果及反馈信息的收集. |
| 监测结果需经相关部门或呈报管理代表审批后,再传递至相关部门.,若监测或检查结果出现不符合情况时,按《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进行处理. |
| 6.2.2.2公关部负责与公司所在地的政府机关、村委、邻厂等联络; |
| 负责收集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类信息,此类信息收集后,均需反馈至品保部,经品保部分析后,呈报管理代表审批,再依据内容,传递至相关部门,原件品保部分类存档、保管. |
| 6.2.2.3生产部、采购部、厂长室负责与工程合同方、物料、供应商、废弃物回收方等进行信息沟通,对其环境施加影响;对来自上述相关方投诉的处理按《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进行. |
| 有关环境方面要求时应尽快将有关信息反馈至相关部门或环境管理者代表,结果由厂长办或品保部负责回应,其它要求也应尽快给予解决或答复.上述相关方反馈的信息。
销售部、品保部负责与客户的信息联络,以满足客户要求. |
| 6.2.2.4各部门也可直接或间接从外部获取信息,如质量/环境技术、质量/环境管理信息等,应尽快以相应之书面资料反馈至相关部门. |
| 6.2.2.5外部信息的管理和归类: |
a. 品保部应对所收集的监测和测量信息,以及法律、法规文件等,进行分类标识和归档管理,以便查找和使用
b. 法律、法规等文件的收、发管制,参照《文件与资料管制程序程序》进行.
c.文管中心对已"作废"之法律、法规资料,务必保存三年后,才可销毁
|
| 6.2.3内部信息的收集及处理: |
| 6.2.3.1正常信息的处理: |
| 各部门依据相关文件的规定,直接收集和传递日常信息.品保部按照相应程序文件的规定,传递方针、目标、指标、内部审核结果、更新的法律、法规等信息.
|
| 6.2.3.2不符合信息的处理,详见《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
| 6.2.3.3紧急(环境)信息由发现部门或个人迅速传递给直接责任部门组织处理. |
| 6.2.3.4其它内部信息:其它内部信息,按照正常的程序和书面资料,进行传递和处理.
|
| 7. 附件:无 |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