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的: |
| 使公司设备获得适当的维护与保养,才能经常保持良好性能,并延长使用寿命,特制定此办法。 |
| 2.范围: |
| 凡与产品有关之生产设备之保养与维护皆需遵守本办法。 |
| 3.名词定义:略 |
| 4. 权责:由生产部/机电部负责。 |
| 5. 参考文件:ISO9001(2000版)第7.5节 |
| 6. 作业内容: |
| 6.1 设备之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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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1 依据:[年度机器设备保养计划表](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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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1.1 保养计划之制定:每年12月26日以前由生产部规划出次年度之年度保养计划并制定出[年度机器设备保养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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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1.2 保养计划之实施:由设备部之设备保养负责人依据[年度机器设备保养 计划表],制定[机器设备保养单](附件二)下发到维修负责人,由维修负责人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保养,并填写[机器设备保养单],经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名之后将单据返回设备部存档,由设备保养负责人将保养情况记载于[机器设备履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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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设备之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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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有故障时由操作者填入[设备维修申请确认单](附件三)通知设备部修理,维修工作完成之后,将设备维修申请返回设备部,设备部负责人根据修理情况,将更换部件价值上百元且比较重要的修理情况记载于[机器设备履历表](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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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设备之点检及异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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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1 定期点检办法:由设备部设备监督员及供电班长负责每15天定期检查设备,并填写[生产设备日常点检表]之设备运行状况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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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2 日常点检办法:由机台操作者下班前一小时点检设备,并填写[生产设备日常点检表](附件五),非当日最后一个班次的操作者只填写出现异常项目的符号,当日最后一个班次的操作者将当日其余空格填完并签名,并且由该部门设备保养负责人(当班的主任或班长等管理人员)进行每日查核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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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3 点检依据: 依照各部门相关之[日常设备点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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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4 点检异常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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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4.1 设备使用部门日常点检发现异常时,部门内能自行处理的问题就直接自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填写[设备维修申请确认单],将申请单送交维修部门,维修部门接到申请单后委派人去给予维修,完工之后,经使用部门确认签字,并递交设备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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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4.2 设备部门巡检或点检发现异常时,首先同有关部门领导商量,安排停机处理时间,再通知本部门的维修人员去维修,并补发[设备维修申请确认单],到设备使用部门签核,之后返回设备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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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4.3 当设备异常比较严重,设备部无法自行修理时,由设备部根据需要提出委外维修申请,交生产部厂长或副总经理审核后,实行委外维修。若经内外维修人员鉴定属无法修复的设备,由相关权责人员核可后,实行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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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4.4 所有未经公司同意报废的设备,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拆卸其零部件作为他用;特殊情况(其它机台需要借用的),亦必须经主管级以上领导同意。主管必须即时报购或维修计划,使被拆设备尽快恢复完整。如有违反规定而导至零部件残缺不齐,且长时间无维修计划落实的,一经发现,将追究该部门主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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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生产作业部门量测仪器的保养与维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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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1 不定期校检:凡天平、 弹簧称、白度仪等日常使用中若经调零后仍有异常, 则必须送测检部(仪校室)依相关程序校准,
校验合格的贴上合格标签, 不合格的贴上禁用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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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2 定期校检: 地磅、磅称、天平、电子称等,应定期委外进行校验并做好有关记录和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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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3 纸浆浓度自动控制仪表由使用部门依照该仪表操作说明书上的保养办法, 定期对变送器
\ 执行器进行清洗, 并通知仪校人员对仪表进行重新设置和调准。每次保养和校准完毕必须做好有关记录和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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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附件 |
7.1 附件一:年度机器设备保养计划表
7.2 附件二: 机器设备保养单
7.3 附近三: 设备维修申请确认单
7.4 附件四: 机器设备履历表
7.5 附件五: 生产设备日常点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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