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的: |
| 提供产品从进料到成品入库的检验与测试之管制;明确生产过程各阶段之检验与测试执行的结果,用适切的方式识别以判定生产之产品品质均能符合需求。 |
| 2.范围: |
| 与产品品质有关的检验与测试作业。 |
| 3. 名词定义:无 |
| 4. 权责: |
| 4.1. 品保部:负责检验与测试状况之拟定、协调与监督执行。 |
| 4.2. 各相关单位:应负责各项产品检验与测试之执行与维持或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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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参考文件:ISO9001(2000版)第7.5节 |
| 6. 作业内容: |
| 6.1 进料之验收:凡进厂物料未经检验或未被验证已符合规定要求前不得被使用。参照「进料检验程序」 |
| 6.2 制程中之检验与测试: |
| 特定新产品在导入前应依品质计划或书面程序之要求,加以检验与测试。在规定的检验与测试完成之前,或者是必要的报告,或已取得并经确认之前,产品应暂停发出;
参照「制程管制程序」。 |
| 6.3 检验品/批之特采: |
| 凡因生产急需未经检测员检测后之特采,均须对所发放之产品加以标识与记录及管制其数量,以确保不符合规定要求之情况发生时得以回收处置。 |
| 6.4 成品入库前之管制: |
| 入库前之最终检测须确保前制程已符合所规定之检测规定要求,且在程序中所规定之各项工作未圆满完成,以及相对应之资料与文件未能具备并核准之前,该等产品不得放行;参照「最终入库检验程序」。 |
| 6.5 检测依据:所有与产品有关之检验与测试活动皆须遵照相关之书面规范执行。 |
| 6.6 检验与测试记录: |
| 所有与产品有关之检验与测试活动皆须留存检测记录,记录应能清楚显示产品检测后之结果,以及符合允收标准之判定,且须能鉴别产品放行之检验权责人员,该记录应保存。 |
| 6.7检验与测试状况: |
| 6.7. 1.采购及进料检验完成判定后,由收购人依品保部之化验报告上的裁定结果,在 6原料标示卡上标上"合格(PASS)"、"不合格(NG)"、"特采(TC)"。(见附件一)并予以区分隔离管理。 |
| 6.7.2.在制品经过所设置检验测试站判定后,由品管人员张贴红蓝标签标示,(见附件二)藉以区隔不合格品,以免造成合格品与不合格品之混淆,不至发生混料或发生误用。 |
| 6.7.3.最终制品检测阶段:依[产品鉴别与追朔性程序]上规定。 |
| 6.7.4.入库时是依据[最终入库检验程序]进行检验完成判定后,由仓库品管人员于入库单上标记并签名,藉以区隔管理。 |
| 6.8 检测后之不合格品: |
| 凡未能通过任何检验或测试之产品应依「不合格品之管制程序之规定处理。 |
| 6.9 教育训练: |
| 凡从事检验与测试作业之人员,须接受相关之教育训练合格且保有记录:参照「教育训练管理程序」. |
| 7.附件: |
7.1. 附表一: 进料检验标示
7.2. 附表二: 在制品检验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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